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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

入室抢劫 王某,一贯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但由于不愿学习,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因没多少文化,又无一技之长,一直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加上家境不好,到27岁也无力谈婚,与他交往两年的女友伤心离他而去。王某心灰意冷,整日借酒浇愁。一晚醉酒回家,路经一民房,忽产生入室打劫的念头,便持水果刀撞入民房。房里住着一对民工,带着一小孩,全部家当只有40元钱,王某又气又恼地离去了。。不一会儿又回来把20元钱交到民工李某手上,叫他去把伤口包扎以下,李某等王某走后急忙去医院,恰巧看见王某在医院附近一住户,随即报警。李某伤势不重,只是皮外伤,然李某的孩子因惊吓过度精神失常。问:试从人性、道德、价值、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王某的行为,王某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绚幕(江西)
提问时间:2011-12-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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