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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哥哥重度残疾,却不能申请北京经济适用房

父母在,哥哥重度残疾,却不能申请北京经济适用房 律师您好,我是北京户口,28岁,低收入,父母52和哥哥30是吉林户口,我想把父母和哥哥算成一个家庭来申请,各项指标都符合。但是,经济适用房办事处的人告诉我,有兄弟姐妹就不能组成一个家庭来申请,这样的话,我只能等到30岁后,以自己单身户来申请了,或者现在结婚以夫妻二人名义来申请。但是我看到政策上有这么一段,说只要申请家庭成员有互相赡养义务的就可以组成家庭来申请,我哥哥从小就是重度残疾,我想,这就意味着我是这个家庭的唯一赡养人了。所以,我应该可以连带父母和哥哥组成家庭来申请了。
因为,一开始办事处的人也不确定我这个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她就问了区里的人,区里人告诉她说我这个情况不允许,除非,我哥哥不再了,才行。
我想,办事处的人告诉我的是错的。我认为是可以的。因为我是家里唯一的赡养人。
请您指教。非常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zq529……(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09-12-0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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