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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颁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对颁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甲和乙系亲姐妹。1996年甲的宅基地拆迁,由于甲不识字,乙替甲与房开商签订合同时将自己作为被拆迁人。2002年,乙登报声明拆迁合同遗失作废,以此骗取国土资源部门为其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2005年,甲申请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复议,国土部门以过时效为由维持该颁证行为。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同样理由驳回诉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99003……(贵州)
提问时间:2011-12-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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