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阳光城市花园小区地下停车位退差价问题
阳光城市花园小区地下停车位退差价问题 您好!
我是阳光城市花园小区的业主,于06年6月向开发商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当时价格为108900.和我差不多时间购买的第一批地下停车位业主都是这个价钱.后来因为价格过高买的人很少,开发商就降价卖,大概价格是90000左右.第一批买车位的业主就去和开发商协商退还差价.当时因为我老婆怀孕,为了方便照顾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我妈妈家里,偶尔回到阳光看看所以并不知道这次事情.结果开发商退了20000不到的差价.
前段时间我回到阳光居住时从物业得知了这个消息,而现在停车位又降价了只卖68000左右,我去和开发商协商想要回差价,至少是第一次退款的差价,可是销售处的经理却说退款活动的时限早结束了,现在不退任何差价.但是开发商退差价的时候没有联系我,当初购车位的业主都有登记手机的,而据我了解他们也没有在小区大门和楼道等处张贴醒目提示.我想和她详谈她说这是领导的决定,我说你无法做主的话你把领导电话给我我来和他谈,她又说领导电话不能随便给别人.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仍有权追讨这部分差价,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话是否只能起诉呢? 真要起诉的话应该是以什么名目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rpt……(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09-12-09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