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2016年6月(现在)定西市安定区扩展公路,要拆迁我家住房,拆迁人拟定方案是:总计3

2016年6月(现在)定西市安定区扩展公路,要拆迁我家住房,拆迁人拟定方案是:总计3 2016年6月(现在)定西市安定区扩展公路,要拆迁我家住房,拆迁人拟定方案是:总计3.8万元货币补偿了事。而我要求解决住房(即置换方式),4-11发的“拆迁通知单”,4-16我与单中确定的联系人(两个人)联系才知道上述情况的,并提出了上述最基本的诉求。我两代人的住房是两宗80年代建成的瓦房,另外独立一间厨房也是瓦房,坐落在近1亩地的院子内,其它生活设施齐全,虽然不富裕但日子过得舒心平安。这次拆迁将带来强拆的灾难(拆迁联系人说:法律解决)。好好的住宅被强拆我住哪里?生活咋过啊?国家法律“不因拆迁降低被拆迁人现有生活水平”的基本原则、≪中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拆迁个人住房的,还应保障被拆迁人居住”的法律、法规条款,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往往是行不同的,才造就了拆迁史是血泪史的现状。联系人“法律解决”之意就是没有协商余地,签“协议”是拆不签也是拆。据说3.8万元是专业评估机构给出的价,暂不说准确性,那么3.8万元能不能在当地与“重置成新价”持平,是检验准确性的试金石,当然这是最基本的道理。而现实是不讲基本道理、不讲国家法律、不讲政府法规,就3.8要签协议就签,另外奖励3万元,不签就“依法强拆”。请教尊敬的律师:除了纸上、书本上讲法之外还有没有讲法的地方?指个讲理的地方也行。谢谢律师!2016-06-16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定西)
提问时间:2016-06-16 09:2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