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房屋法院会强制拍卖吗

房屋法院会强制拍卖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12月7号收到法院的判决离婚书,判决我和妻子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我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2011年12月份起支付至年满18周岁,浦东芳华路的房屋归我所有,判给女方房屋30%折价款55.5万元。(没有写明支付日期)房子是我2001年4月婚前购买的房子,总价224200元,首付17.5万,贷款4.9万元
我与妻子2002年1月10登记结婚,贷款还清时间是2004年6月份,于2009年7月份我把妻子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2009年9月妻子提出与我离婚,当年10月份我搬离女方家里,在外面租住房屋至今。现在该房屋没有户口在里面,我和女儿的户口都在我妈妈那里。我想请教您:现在我没有钱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她聘请了律师,会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子吗,如果拍卖了是按55.5万元支付女方的吗,法院30%判决有上诉的空间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舜(上海)
提问时间:2011-12-14 20:1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