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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房屋法院会强制拍卖吗

房屋法院会强制拍卖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12月7号收到法院的判决离婚书,判决我和妻子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我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2011年12月份起支付至年满18周岁,浦东芳华路的房屋归我所有,判给女方房屋30%折价款55.5万元。(没有写明支付日期)房子是我2001年4月婚前购买的房子,总价224200元,首付17.5万,贷款4.9万元
我与妻子2002年1月10登记结婚,贷款还清时间是2004年6月份,于2009年7月份我把妻子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2009年9月妻子提出与我离婚,当年10月份我搬离女方家里,在外面租住房屋至今。现在该房屋没有户口在里面,我和女儿的户口都在我妈妈那里。我想请教您:现在我没有钱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她聘请了律师,会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子吗,如果拍卖了是按55.5万元支付女方的吗,法院30%判决有上诉的空间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舜(上海)
提问时间:2011-12-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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