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学校意外伤害

学校意外伤害 中午在校吃饭时间,我班一学生从学校校园内地上捡起一小玻璃球,觉得好玩,拿在手中用手一弹,不想打在另一同学的眼睛上,造成另一同学眼部损伤。请问此事件,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有责任陪学生看病,并且承担赔偿责任吗?如果承当赔偿责任,应承担的比例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bzclz……(山东)
提问时间:2009-12-08 12:2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