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意外交通事故,谢谢大家!

意外交通事故,谢谢大家! 2009年7月份,我父亲在一起意外交通事故中去世了.那天有下雨,我父亲驾驶一部摩托车被公路边的枯树倒下砸到.当场死亡.该枯树是长在路灯电线下的.该路段和路灯均由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的.故于2009年8月13号将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告上法庭.对方也承认自己在管理上有过失,但对于我方提出40万左右的赔偿,表示不同意.原因是:1.我爸爸的摩托车强险已过期.2.说们是农村户口,应该按农村标准赔偿.
事实上,我爸爸从2004年至2009年7月都在三明市务工,收入与消费都在城市.但因暂住证办的不连续,对方就以此理由.我有我爸爸近两年的联通缴费的清单和3张交警开的罚单,均有我爸爸的签字.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说我爸爸没有责任,摩托车也正常.希望大家给我出出主意.谢谢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n3(福建)
提问时间:2009-12-08 12:1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