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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丢失,小区物业该不该赔偿,未签订物业合同?

电动车丢失,小区物业该不该赔偿,未签订物业合同? 电动车在家属院里存放,有门岗看守,第二天早上发现电动车丢失,报案后,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作出回复,只对内部当班人员进行处罚,对电动车不负赔偿责任。请问一下,物业公司是否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做出适当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飞燕儿(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2-14 13: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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