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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被毁,如何维权

广场被毁,如何维权 最牛开发商毁广场,建高楼
我们是重庆市忠县中博新城的全体业主,关于2008年9月重庆市忠县中博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改变小区原规划,将业主未入住之前就建好的中博广场改建为28楼商品房的相关情况反映如下:
    一、“中博广场”是中博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入驻忠县后在原汤家沟最早打造的标志性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位于红星广场和中博隧道之间。广场上有花草树木,还有竹子、大舞台和数十米高的广场灯塔等。平时老人和小孩都在广场上玩耍。
    二、建委在今年9月底才审批了中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变更申请,而开发商在8月底就开始动工拆广场,没有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纠违。我们发现在拆广场就上前阻止,但工人的回答是:他们在对广场进行整修。直到9月底才知道是把广场拆了建高楼,但那时已经晚了,建委已审批了该项目,。后经建委相关人士透露,他们“依法”将项目所在地的告示贴在了离施工现场数十米远的死角厕所上,这直接导致了我们全体业主及物业公司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建委关于广场改建项目的公告。试问:我们连知都不知道有公告,谈何向建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就算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程序合法,但它不合情不合理,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多次找开发商及相关单位协调未果,就阻止施工,而开发商却请公安机关来为他们的施工“保驾护航”。我们无奈之下,就在广场边上挂起了“强烈要求中博房地产开发公司还原中博广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横幅,10月13日10时许,中博公司吴经理带领多名保安用刀强行划烂横幅后,对无辜业主进行野蛮暴打,致使多人受伤住院。随后,警察到达现场,不但没有抓走凶手,而且还抓走了无辜业主甘某,由于“人民警察”的形象在人民心中发生了质的变化,广场现已面目全非,施工队伍正在热火朝天地施工,业主们是含泪眼睁睁的看着广场被毁,一个个却无可奈何,敢怒而不敢言。据说是‘官商勾结,开发商说了算,政府给他撑腰’。连我们的合法维权 也变得像以前的“地下党工作”。但我们深信,有理可以走遍天下。 
五、中博新城的全体业主强烈要求:中博房地产开发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违法施工,还原中博广场。为了预防地震再次袭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广场边不宜建高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拼才会赢(重庆-忠县)
提问时间:2008-10-2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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