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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 我们是上海某旅行社组织5月31日-6月11日西班牙葡萄牙旅游的10名游客。因不满意旅行社的安排,向该公司相关部门投诉,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投诉事项如下:1、该团领队工作态度恶劣,对旅客诉求敷衍塞责;2、因发生法航罢工事件,旅行社将原本转机一次的行程安排为转机二次,前后两段行程我们被分成两批离开,北京转机更是被分成9:30和18:40到达上海(实际到达时间更晚),我们提出飞行及等候时间太长(前后时间超过40个小时),要求合理安排航班,并未被旅行社采纳,导致老人回沪后身体严重不适;更未告知可以在机场附近宾馆等候3天,食宿由法航负责这一情况,领队更是威胁如果不走就留在西班牙,3、自费项目收费完全不合理,如斗牛成本为30-40欧左右,卖给我们80-90欧。我们是否可以索赔:1、要求退回领队小费(后经了解《新版旅游合同》规定团费中包含境外小费、导游、领导服务费,我们却是在团费以外由领队单独收取);2、首都机场逗留期间宾馆休息、餐饮、行李寄存等费用(有发票);3、合同规定航班与转机次数与现实不符的差价;4、晚回天数赔偿;5、员工误工费、全勤奖;6、退回自费项目差价(后经了解《新版旅游合同》中规定自费项目全部取消);7、相关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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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angb……(上海)
提问时间:2016-06-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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