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生了二胎,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
生了二胎,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 王律师您好,我已在用人单位工作将近六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2010年7月被派遣到北京儿童医院学习6个月,然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大致内容是我回来之后无条件的在此单位工作4年,进修时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自己拿的,说是回来时拿票据报销,回来之后两个月我怀了第二胎,第一胎是2008年生的,女孩,本人非农业户口,此之前单位也没有说生二胎不允许,现在我生完孩子47天,用人单位的一个领导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我生二胎不允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可之前我也没有和他签什么所谓的劳动和同啊,而且是他先和我解除工作关系的,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金。还有就是我拿进修时的票据找领导报销时,他们告诉我要分4年报这些钱,2010年1月给我报了20%,剩余金额至今还未报,如果我和他们打官司这笔钱是否可以拿到。期待您尽快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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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tangju……(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2-13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