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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和财产怎么分割?

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和财产怎么分割? 我跟我老公06年相识,07年11月领结婚证。我在公司上班,他自由职业。05年他在深圳贷款买了一套房,并于结婚前全部付清,我们现在就住这套房。07年4,5月我们在武汉又首付30%买了一套房,之前说好写2个人的名字,但是买房时只写了他的名字,这套房于08年初全部付清。
09年我辞职回家跟他一起创业开了一家淘宝店,我们一起打拼,到现在生意一直不错,但是赚的钱都是进的他的账户。平时生活开支由他出。
我们于11年10月生下一个女儿,目前才2个多月。中间经常因为财务问题和家庭矛盾(包括婆媳矛盾,他妈永远不辨是非的护子,他也永远不加分析的护母),以及他极度的自私和冷漠,导致两人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因为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家庭中生活,我考虑离婚。请问我这个情况,财产和小孩抚养权会怎么分割?要是他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如果小孩判给我,他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如果小孩长大后我的经济条件不好,他有权利要回抚养权吗?那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tbab……(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2-1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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