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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房产我也支付部分首付,但是没有写我的名字,请问对我有什么保障?

婚前房产我也支付部分首付,但是没有写我的名字,请问对我有什么保障? 你好,我跟老公婚前购买了一处房屋。首付加税费17万左右,我出了5万,借了2万,他出了10万。贷款44万。房本上写的他的名字。结婚一年2个月。无孩。期间归还银行贷款10万元。无婚前财产公证。
1.根据贷款房产不能加名的规定,假如现在离婚,房产怎样分配?
2.假如房产不给我,我将得到哪些补偿?
3.婚姻存续期间的10万元还贷,算是共同还贷吗?需要举证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女D男(天津)
提问时间:2011-12-1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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