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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律师您好!我有一件事请求得到您的帮助:我的情况是这样的:随着新农村建设

萧律师您好!我有一件事请求得到您的帮助:我的情况是这样的:随着新农村建设 萧律师您好!我有一件事请求得到您的帮助:我的情况是这样的:随着新农村建设,2年前我和村民们自筹资金,把通往各家的路用水泥硬化了、当时修路的原则是、修路所经过的路段所毁的树木、所占用的田、地都不存在谁补偿谁和赔偿谁、路要家到户的原则、只是共同路段平摊修路费用、由于我家所处地理位置特殊、我必须要同邻居共同修一段路才能到我家、到我家必须经过他家门前(农村屋前是坪、用来晒谷用)、曲于他家地势低、路和坪就没有刻意分开(路可当坪用)、我当时是这样想的、反正是邻里、方便了别人也方便了自己、就同意这样做了、只是注明评边往内2.8米是我修的路、可如今他要把这整个坪围起来、这样我就不能通过了、所以请教萧律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保护我的权利!并请萧律师尽快回复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6-06-1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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