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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败诉,申请再审,这样的理由成立吗

二审败诉,申请再审,这样的理由成立吗 陈**等四人受雇于某公司在我的口粮田里干活,我去制止,其他三人停下,陈**以没挣我钱为由,继续干活。我去夺他手里的耙子,他将我身体多处搂伤后(已鉴定为轻微伤),自己倒地。我弟弟看到后,从地边跑过来,在他头上打了几下。后陈**起诉称我打了他,一审法院判令我负主要责任。我上诉称:我没打他,谁打的找谁去,其他三人也证明我弟打了陈**,而法院对此没有做任何说法,就判令我赔偿陈**8000·00多元。这样合理吗?因此,我想申请再审,请问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Ty309(北京)
提问时间:2011-12-13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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