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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因为庭暴力分居两年半了,有个十岁的孩子,他现在又以孩子为借口要求跟我和好

我和老公因为庭暴力分居两年半了,有个十岁的孩子,他现在又以孩子为借口要求跟我和好 我和老公因为庭暴力分居两年半了,有个十岁的孩子,他现在又以孩子为借口要求跟我和好,我现在要求他写份保证书,以后如果再打我,孩子的抚养权就归我,并自愿赔偿十万精神损失费给我, 请问这个保证书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6-06-14 07: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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