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欠条被修改,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欠条被修改,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现在一个化肥老板拿着一张有明显更改痕迹的欠条,让我还赊欠的化肥钱,但是那个欠条是我07年写的,现在被他改成09年,只改了一个数字,现在他起诉我了,我已收到传票,请问申请鉴定应有谁提出?做笔迹鉴定能否鉴定清楚事实,签定费用该由谁预付?
当时的明细记账还有我写欠条的所有事情都是我跟化肥老板的亲妹夫两人操作的,老板不在,现在化肥老板以原告的身份告我,他的妹夫妹妹能出庭成为他的合法证人吗?我认为他妹夫应该是当事人不能充当证人吧
问题补充:
07年的钱我已结清,当时对方已欠条遗失为由没归还,我跟他门对门住是老熟人,也就没在意,现在他起诉我说是09年的账,法院审理过程中会不会又要我再次归还还07的旧账,改了的欠条不能再要以前的账吧
就这事司法所曾调解过,但化肥老板拒绝拿出这张他更改过的汇总欠条的原件以及与之想对应的每笔有我签名的明细帐目表的原件,他只出示了他私下去复印的部分原件的复印件,司法调解人员就在这样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就要求我归还欠款。我未能接受。现在化肥老板把司法调解的事写进起诉状,说出示了所有明细,还坚称我多次是司法调解结果于不顾。请问就这点说辞,法院会允许司法调解人员出庭为化肥老板作证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imei……(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12-05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