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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电动车带人,十字路口由西一一一厂向东绿灯亮时正常行驶,

本人骑电动车带人,十字路口由西一一一厂向东绿灯亮时正常行驶, 本人骑电动车带人,十字路口由西一一一厂向东绿灯亮时正常行驶,快接近路中问时,我的左后方一辆电动车撞上了我后边带着的人的左腿,在滑行厂大约米后我停下了电动车,并报了警,第二天交警处理事故时,说对方骑电动车由东向南左拐闯红灯不对,但是你(指本人)骑电动车带人也不对,也要付一定的责任.请问这是否合理?付多少比例门责任才令理?如果我对责任判定不能接受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6-06-1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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