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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请教酒后打架斗殴伤残标准?

请教酒后打架斗殴伤残标准? 酗酒双方因为争执发生打架斗殴,且后动手的一方用刀将先动手的一方头部砍了两条约5厘米长的口子,现在已经治疗痊愈,未留下任何后遗症,而且未对受害人劳动能力造成影响,只是留下伤疤影响到其个人形象,请问这应该属于几级伤残啊?受害人声称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是否合理?如何合理,赔偿按什么标准?另外这行为属于治安处罚法范围还是属于刑法范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779964……(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09-12-05 02: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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