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分配问题
写清楚是曾与你女儿自己的。
不能,属于你女儿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该房产属于你女儿个人财产。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