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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契税缴滞纳金依据及如何计算

缴纳契税缴滞纳金依据及如何计算 我于1998年在汤原买的原企业厂房,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想过户 去缴纳契税,说评估,我评估后他们又说得按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而且按现在的评估价缴纳滞纳金,而不按我当时购房时的价格缴纳滞纳金。请问缴纳滞纳金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不预先告知我们呢?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tm484(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1-12-10 12: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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