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河南省郑州市村民小组长选举的具体办法
另行选举。 我的补充: 2011-12-09 17:45
法规规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对于没有过半的,即使有地方规章或者文件,也因与上位法抵触而不适用。 法规规定,都超过半数的,以得票多当选。对于相等的,要再次选举,相等的要再次选举,何况不过半的。 现实中,有起诉的,但难度较大,可以采用。
另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