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您好:我2014年6月3日进入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工作内容岗位是机械维修

:您好:我2014年6月3日进入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工作内容岗位是机械维修 :您好:我2014年6月3日进入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工作内容岗位是机械维修。現用人单位以政府规定没有施工操作证由。对我作出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降低我的薪资。我有权申请终止劳动合同。和要求用人单作出经济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06-11 10:3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