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肇事者拿对方的保险单报销,想问大家这个合理或者合法吗?

肇事者拿对方的保险单报销,想问大家这个合理或者合法吗? 我舅舅被车撞伤,导致左手腕骨折,7级伤残。法院判决是责任3/7开,对方七份责任,我舅舅三份责任,对方赔偿我舅舅医药费的十分之七,我舅舅自负十分之七。

我舅舅入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法院说开庭需要,要我舅舅的医疗费用发票,我舅舅就给法院了。但是重点是后来法院把发票给了对方(肇事方),我舅舅问法院的一个这件事的管事者,那人说对方交了钱,对方就应该拿这个发票去报销。(我个人感觉这样不合理,我舅舅是投保人,保险金所得是他之前所缴纳保金所应得的部分,要报销也是该我舅舅去报销而不是对方。)

有学法律的,肇事者这个事合法吗?法院的做法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n3mmm(陕西-榆林)
提问时间:2009-12-02 17:49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