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拆迁后分的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拆迁后分的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拆迁前的房屋为父母修建的(农村),现在拆迁,实行的是按居住人口进行统建还房,这个房屋里居住我们一家三口人(夫、妻、子),还房的政策是:每个人可以无偿得到45平米,还可以以低价购买45平米,如果不要房的话,一个人可以得到25万元,然后,妻子不要房,拿了25万元,丈夫和儿子要房子,然后再用分的钱购买了另外一部分低价房,就得到180平米房子,但是政府办理产权登记时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只有丈夫和儿子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是不是就没有妻子的份了?这个房子属于丈夫和儿子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共同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新空气(四川)
提问时间:2011-12-08 09: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