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后分的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拆迁后分的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拆迁前的房屋为父母修建的(农村),现在拆迁,实行的是按居住人口进行统建还房,这个房屋里居住我们一家三口人(夫、妻、子),还房的政策是:每个人可以无偿得到45平米,还可以以低价购买45平米,如果不要房的话,一个人可以得到25万元,然后,妻子不要房,拿了25万元,丈夫和儿子要房子,然后再用分的钱购买了另外一部分低价房,就得到180平米房子,但是政府办理产权登记时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只有丈夫和儿子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是不是就没有妻子的份了?这个房子属于丈夫和儿子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共同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新空气(四川)
提问时间:2011-12-08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