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作环境引起身体不适
工作环境引起身体不适 您好,我在单位从事化学品工作3年多了,11月在上班期间我的脸部出现红肿过敏现象并持续的咳嗽。和单位领导反映后单位叫我先去看病治疗,到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经过医院诊断我持续性的咳嗽是过敏性的咽炎,现在还在治疗中。我在治疗当中无法去上班,单位也没有给我开工资和治疗中的医药费,单位EHS主管叫我去职业病防治所看病,但是没有给我开介绍信和出具相应的化学品成分证明,职业病防治所不能给于我鉴定。请问您像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期待您的解答!(我工作环境中的化学品成分是保密的单位现在都没有人知道具体的成分)其中我有几个疑问,1.现在职业病防治院没有介绍信和具体化学品成分是不能鉴定的,但是单位现在也不给开介绍信,并且说没有人知道化学品具体成分。2.单位现在也不给我开工资,找他们就说要确定是什么过敏源照成的。3.像这种职业病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4.单位现在这样做法是不是存在故意拖延最佳鉴定时间?谢谢敬请您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chun(天津)
提问时间:2009-12-02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