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房产法律上的一个疑问。求帮助。谢谢~~~

房产法律上的一个疑问。求帮助。谢谢~~~ 爷爷和奶奶有一套房子。名字是他们两人的。但爷爷和奶奶均在前年已经去世。去世时并没有立下遗嘱。我有一大伯。爸爸排行第2。3叔排行第3。姑姑排行第4。他们3人均自愿放弃该房产的继承。已经到公证处签名确认并把房产转让到我爸爸名下。但爸爸今天突然接到公证处的电话。说查到我奶奶有7兄弟姐妹。并要求他们要到公证处做笔录。已死亡的需要出示死亡证。但由于其中的一个弟很早前已经死亡。那时候并没有火葬。所以没有死亡证。在这里我有疑问。为什么只要求奶奶的兄弟姐妹要做笔录。为什么爷爷的兄弟姐妹就不用。还有。爸爸和他的兄弟姐妹不是第一继承人吗?姑姑她们已经同意自动放弃房产继承。为什么还需要奶奶的兄弟姐妹去公证处。还有国家的房产继承法都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公证处处理不当。那么我应该找什么部门申述呢?我是广东省中山市的。因为法律意识较差。想请教有法律知识的朋友。因为房子要赶在过年后交收。谢谢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dsk(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1-12-07 19: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