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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年底,经媒人介绍认识女方,后在女方父母、媒人、
我于2014年年底,经媒人介绍认识女方,后在女方父母、媒人、 我于2014年年底,经媒人介绍认识女方,后在女方父母、媒人、男方周边邻里的见证下给个女方12000元的看地方礼金,半个月后也就是2014过春节后不久,在女方实行的认亲仪式上给个女方20000的礼金,礼品不算。在2015年8月份的时候女方提出分手,清算礼金,女方父母拒绝。后我男方锁要多次无果,现在女方及女方父母理都不理,请问一下这是婚姻诈骗吗?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追还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6-06-10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