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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货物所有权至需方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

货物所有权至需方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 对方以空头支票提走了货物,迟迟不付款,现在公司还存在,但法人都不在上海了,现仲裁已受理,但合伙人称自己没有公司信息为由迟迟不提交信息,请问下,合同上有约定:货物所有权至需方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现在知道货卖给第三方,知道在哪里可以拿回来吗?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ikki(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1-12-06 15:1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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