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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动迁 家庭纠纷

动迁 家庭纠纷 背景:
苏河湾动迁 中粮新兰二期地块 海宁路XXX弄20号后门、22号后门

详情:
有两个房间,各有一张房卡。其中一张房卡A(22号后门)为零户口,无户口本;另一张房卡B(20号后门)有户口本B。
户口本B内有一人,林XX(房卡)原为非两户口本内居民,后托关系加入户口本B内(可查)。现进入动迁谈判期,谈判期间(就在这几天 有动迁组工作人员为证)林XX之夫孙XX借关系在无户口本等相关必须原件的情况下,将林XX的户口转迁入房卡A的户口本A内,同时也将其子孙X的户口迁入户口本A内。现房卡A的户口本布局为:林XX、孙X。
目前,经过今天白天初步交涉,派出所片警张继国声称当日情形如下:孙XX声称户口本地址写错了,误将“22号后门”写成了“20号后门”,要求改回“22号后门”,当时的经办人在其某位领导(不明确身份)的支持下办理了该手续。
寥寥数句,无法详细描述。明早我父母将要再次去派出所寻找当时的经办人对质。现不知有何实际回复,望有良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nk05(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1-12-05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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