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联通CDMA 133欠费加滞纳金问题
联通CDMA 133欠费加滞纳金问题 2004年用身份证办理133业务,承诺使用2年,月租35.未到2年就没有用了,到2006年4月补交了欠费几百块,但是没有用身份证办理停机销号,此后一直未用。2008年10月联通CDMA业务专卖给电信,2011年5月电信打电话说我06年4月到08年6月欠费880,还有滞纳金,而且还发了律师函。请问电信条例停机销号是如何规定的?为何还给我计了2年多的欠费?如电信起诉我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曾鲜(重庆-巴南)
提问时间:2011-12-05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