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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原来我们公司是上十五天休十五天,现在突然通知我们上二十天休息十天
各位律师好!原来我们公司是上十五天休十五天,现在突然通知我们上二十天休息十天 各位律师好!原来我们公司是上十五天休十五天,现在突然通知我们上二十天休息十天,突然增加了五天,什么都没跟我们谈,也没有人事部门和我们说这个事,没有任何通知和条文。请问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合同上一般不会注明上班天数,但是我有当初人事发给我的邮件(录用通知书)上面有明确说明是上半个月休息半个月。在合同期没有结束之前,公司这样做是不是不妥?请律师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小郁闷(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6-07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