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损害赔偿-在外打工期间右手大拇指第一节断掉

损害赔偿-在外打工期间右手大拇指第一节断掉 在外打工期间右手大拇指第一节断掉,老板已经给了医药费,在工作的地方已经休养了3个月,这三个月期间供吃供住,工资照发(每天80元),请问下我应该再要多少钱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Wh492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2-05 06:2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