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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在外打工期间右手大拇指第一节断掉

损害赔偿-在外打工期间右手大拇指第一节断掉 在外打工期间右手大拇指第一节断掉,老板已经给了医药费,在工作的地方已经休养了3个月,这三个月期间供吃供住,工资照发(每天80元),请问下我应该再要多少钱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Wh492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2-05 06:2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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