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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属于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属于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1受伤人:丙(丙从乙处取得劳动报酬)
2分包人:乙(个人)
3发包人:甲(个人)
4发包人挂靠(公司)
5总包(公司)
6甲方(单位)

甲方与总包签订(合同)
总包与发包人挂靠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人甲(个人)与分包人乙(个人)签订(工程劳务协议)

注:协议内容注明乙必须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所有施工人员的有关保险(人身保险),保险的范围应包含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政府要求的其他强制保险,并做到人证对应;若不办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自行承担;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含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受伤人丙未与任何人或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施工中丙从7米左右高处摔伤,送往医院,经诊断为颈椎骨折,下肢可能瘫痪。现在医院治疗,目前住院费和手术费共计70000(柒万)余元。注:费用出自甲与乙。还需要做第二次手术.

请问:
1 此情况属于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2 此情况谁应该承担责任,如都有责任,各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多少?请明示. 
3 是不是分包人乙承担的责任大一些?
4 现在都拒绝出住院费和手术费我应该怎么办? 
5 双下肢瘫痪工伤鉴定属于几级?赔偿的钱数大概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yang……(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09-11-29 12:14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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