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审查

租房前交的定金在租房后应该退吗?

租房前交的定金在租房后应该退吗? 交给房东1000元定金,写了收条,约定好“半个月后租房,一季一付,最少住半年。”半个月后签了租房协议,押金1000,说定金就作押金了,所以押金的收条没有打,定金的条子还在。合同上写的“押金一千”,现在住了四个月我想提前退租,愿意支付违约金。房东说那是定金不能退,且仍要付违约金。
租房合同上写的:
第一条;租期一年。
第二条:租金600/月,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一季一付,最少住半年,季度末之前交付下季度房租。
第三条写着:押金1000元,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期未满,乙方有意提前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退租,并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租赁期未满,甲方要收回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izuz……(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12-04 10: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