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租房前交的定金在租房后应该退吗?
租房前交的定金在租房后应该退吗? 交给房东1000元定金,写了收条,约定好“半个月后租房,一季一付,最少住半年。”半个月后签了租房协议,押金1000,说定金就作押金了,所以押金的收条没有打,定金的条子还在。合同上写的“押金一千”,现在住了四个月我想提前退租,愿意支付违约金。房东说那是定金不能退,且仍要付违约金。
租房合同上写的:
第一条;租期一年。
第二条:租金600/月,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一季一付,最少住半年,季度末之前交付下季度房租。
第三条写着:押金1000元,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期未满,乙方有意提前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退租,并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租赁期未满,甲方要收回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izuz……(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12-04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