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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朋友合伙承包了由五户业主共同出资修建的一栋房子,房子已于2011年底全部竣工

我和一个朋友合伙承包了由五户业主共同出资修建的一栋房子,房子已于2011年底全部竣工 我和一个朋友合伙承包了由五户业主共同出资修建的一栋房子,房子已于2011年底全部竣工,而且其中四户已经搞完结算了。但是有一户业主找他结算,他是百般刁难,总是要点优惠,因为优惠要得太多,我一个人一直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就在去年底他突然告诉我这个工程结算已经和我那个伙计搞完了,钱也付清了。我伙计也说按业主提的优惠条件结清了,但是如果按业主提的优惠条件结算是要亏本很多,请问他两这样撇开我搞结算合法有效吗?当初的施工合同是我和朋友一起和五位业主签的,一户一户单独结算也是我和朋友一起在结算书签字。我现在该怎么办?那个业主的房子已经搞完装修了,可是我这里还欠着民工的工资和部分材料款。我能报案告他们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6-06-03 14: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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