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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这些录音证据能让法院采信吗

这些录音证据能让法院采信吗 去年我一朋友向他的朋友去借钱,叫我帮忙,债权人我不认识,那天我朋友带我去他认识的人处借钱,债权人是明知我是非实际借款人,在我写好借条,我的产权证放在他哪(没有抵押登记),借条约定二个月还,然后钱直接汇入我朋友卡里,钱没经过我手,包括此后他们之间联系,付息都没通过我,(这些我都有他们亲口承认的录音铁证)二个月后我叫我朋友还,我朋友无法一次拿50万元还,债权人也说没关系(当时利息有准时付)。此后我多次邀他们双方协商用我朋友的一套安置房抵卖给债权人,我不想再参合他们中间。今天协商债权人不想卖房我朋要卖,明天再协商又成债权人要卖房我朋友不想卖,(这些协商过程我都全程录音)债权人也口头说这钱跟我无关的录音证据和我朋友跟债权人闲聊时讲赌赙的事并劝我朋友赌赙要小心。以上借款事实都已有三方不可否认的多次能互印证录音证据。事后我叫我朋友写张借款证明给我,证明我用产权证借50万是帮他借的且无任何收益,如我与债仅人发生诉讼,他应积极处置其名下财产(他也一套和我等价房子)还我,此也证明了他向我借50万元的证明。请问律师:这些录音证据和借款情况的过程能让法院采信《合同法》第52条第2项规定:债权人和实际用款人恶意串通,损耗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吗?和他们讨论赌赙的聊天能让法院采信债权人是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kjh(北京)
提问时间:2011-12-0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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