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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出生证明的使用

关于医学出生证明的使用 您好!
我的户口随父母在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派出所,现在北京打工,2011年6月在北京通州妇幼生一女儿,为第一个子女,在通州妇幼领取了《出生医学证明》,因办理生育保险,担心附页会有损坏,自己裁剪下来保存了,但办理户口登记时在兰州市城关区妇幼保健站加盖合缝章时,得知按规定自己裁剪就无效了,要求我到签发单位换发,但是签发单位拒绝换发。
我查找了一下相关规定,并无详细规章指导,所以请问一下我目前到底应如何办理手续以便顺利办理户口登记?
感谢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bsss(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1-11-30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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