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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
合同 我2003年1月1日起于我现单位开始签署劳动合同,2008年续签2年.现在公司单方要和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如果可以那经济赔偿金应该怎么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bunbun……(辽宁)
提问时间:2009-11-26 07:41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赵凤江律师
2009-11-26 08:44
补偿你8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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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健民律师
2009-11-26 09:05
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14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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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波律师
2009-11-26 11:49
可以。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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