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单位对十级工伤赔偿多少

单位对十级工伤赔偿多少 我公司员工2010年12月底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发生工伤,八月份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员工要求赔付十级工伤待遇31000元,支付鉴定费350元,支付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8月30日停工留薪工资20000元(其平均工资为2800元),补交2010年7月入厂至2011年6月的综合保险费(我公司未为其交综保)。而我公司不认同,理由是当时医院就诊医师并开出3个月的医疗休假单。休假单期满后即可正常工作,所以我公司只需支付工伤医疗修养期3个月的工资。2011年1月14日最后一次复查加三个月的休假期,其应于2011年4月13日到公司报到,但一直未请假也未正常上班,按公司《员工手册》第六章第二条规定,我公司员工无故连续旷工7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此员工手册公司有在公告栏张贴)。所以此员工于2011年4月21日起已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非本公司员工,所以我公司只需补缴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的外来人口综合保险。我公司愿承担一次性赔偿31000元,支付伤残鉴定费350元;支付2011年12月24日至2011年4月13日的工伤期间工资9000元;补缴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的外来人口综合保险。但是仲裁的裁决书下来是按此员工的要求裁定的,想咨询下我公司还有上诉的必要吗?是不是的确要支付这么多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ni20……(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1-11-30 16:36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