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车主,司机开车肇事,现在需要赔偿原告医疗费,丈夫没有财产可偿还
你好,不涉及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你好,对于共同债务,任何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人或两人主张你的权利,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个债务人追偿。
两个人签字的欠条,其实质是两个人为共同的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你可向双方或任一方主张权利。
《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 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你好,不涉及你的婚前个人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