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这样的欠据是否有效
这样的欠据是否有效 经朋友介绍我承揽了一项工程。此工程为开发商自己有建筑资质,施工企业使用开发的建筑资质施工。有我与建筑资质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我与介绍人及他的朋友口头合作,因缺少资金经共同商量决定我又找另一个伙伴合作,我们三个算一份。单找的伙伴算一份并由他出前期费用。因气候原因当年只完成部分。可在工程第二年施工至七月份时,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介绍合作方投入了一百多万,并和我商量让我和我后找的伙伴退出,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我和我后找的伙伴退出。介绍方同意付给我后找伙伴投入及利润88万元。我投入加利润60万元并打了欠条138万,在9月末付清。十万在签协议时付给。可签协议时我标注138万在9月末付清协议生效。协议内容,是签订协议后所有的权利,义务,责任,债全,债务,全由他负责,我在不得介入。十万因当是他资金紧张也没付。在9月末他没有付给一分,反在甲方没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我与甲方签的合同改了。现在我没法向甲方要钱,他给打得欠条是否有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请律师给与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山峰之风(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1-11-29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