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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集体土地产证没有过户,拆迁办以集体土地不得买卖为由,单方面撕毁合同怎么办?

集体土地产证没有过户,拆迁办以集体土地不得买卖为由,单方面撕毁合同怎么办? 我公司在十年前向当地镇上的工业公司买下了厂房,包括土地。由于当时产权无法转让,现在遇到拆迁,工业公司以集体财产不得买卖为由,判断合同作废。我们该怎么办?若说集体土地买卖有错,也不是我们的问题,为何现在十年过去了,碰到拆迁,他们就可以单方面宣布合同就作废了呢,我们可以告工业公司吗?怎么告?请解答。15802113839,吴小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rry……(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09-11-24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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