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药物过敏后身体不适,可否向医院索赔?
药物过敏后身体不适,可否向医院索赔? 今年5月我父亲在乡卫生院看病,由于血压高,医生开了降压药“马来酸依那普利片",当天吃了一粒后,晚上10点多脸部就开始肿胀,第2天一早起来已经肿得变了形,整个脸浮肿,上下嘴唇都肿得往外翻。后找卫生院,医生说这是药物过敏,但之前并没说明这种副作用,打了几针消肿的药,稍有好转。但一两天后喉咙开始发肿,我再次找到卫生院,要求送市医院,在市医院住院一周治疗后水肿好转。但出院后身体就变得很差,食欲不振,经常吃不下饭,浑身没力气,血压也一直很高,一般都是180以上,有时甚至240,脸上还出血等一系列的问题。身体越来越差,半年后到地级市中心医院检查,发现白细胞几乎没有了,心脏增大,医生诊断为肾有问题,再不检查可能就要得尿毒症。这一系列的症状跟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的副作用很吻合。请问我们能像医院索赔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tbab……(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1-28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