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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一方提出性格不合诉讼离婚。

一方提出性格不合诉讼离婚。 二零零六年十月相认。07年年初春结婚。情感很好,结婚三年来。没发生大的吵架。平安相处到今,现在女方提出性格分歧不合要求离婚。可否离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能上能下(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09-11-23 16:1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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