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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阳光怎么陪青苗费

遮挡阳光怎么陪青苗费 我单位现建一段通透式围墙(长约200m、基座高0.8m)在我单位所有,已废弃的河堤上(河堤最高处3m),河堤外为当地村民土地(注:先有河堤后村民在河堤外开垦土地)。村民以修建围墙遮挡了土地阳光为由,要求我单位以每亩7.5万元,征用阳光被遮挡的所有土地(单位地处四川·阿坝州·汶川县)。我单位认为:1、征地是不能同意的;2、考虑到邻里关系可适当的赔偿.问:可不可以不赔偿?如果赔偿是什么标准?怎么计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筑路处(四川)
提问时间:2011-11-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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