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恶意转移财产后提出离婚还能追回吗?
恶意转移财产后提出离婚还能追回吗? 老公因为外遇,于2015年11月20对我提起离婚诉讼。因女儿未满一周原因撤诉!于2016年3月25日因为口角将我打成轻伤二级,因其有公职所以向我说好话,并达成谅解协议书,将一辆锐志轿车,及一处房产,还有部分现金给予我赔偿!随即将其取保候审!现在却又说房产是其母亲的姓名他无权处置,车辆过户给我了却没经过我的同意于5月16日又过户给其表弟,现金也没给我,并于5月23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女儿现在1周半跟随他生活,儿子4周随我上学!现在如果离婚法院对于孩子如何判决,如果我把儿子送回他家,法院判决的时候是不是当时跟着谁就会判给谁?对于财物方面我可以要求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知之深爱之切(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6-05-30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