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及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及工伤赔偿 2011年8月19日上午,我骑自行车在上班途中(丁字路口,无红绿灯)被对方驾驶的私家车撞伤,导致额骨骨折,眉骨骨折,颅内积液(出血)及不同程度体外伤。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司机承担了60%的医疗费用,住院31天(期间司机请了一名护工)。申请相关部门做伤残鉴定要6个月以后。请问现在可以结案吗?我具体可以向司机主张哪些赔偿?
另外,出院休养一个月,我现在已经在公司正常上班了,事发至今公司没有给我报工伤,起初拖着不报,原因是证件不全(没有医院的医疗费用发票)。后来我本人去劳动局申报时公司不愿意在申请表上盖章,又说公司可以帮忙报,所以我把所有的证件交给了公司,可一个多月了也没报,问其原因是:没结案!公司让我跟司机先到交警队结案,然后根据结案报告及交通赔偿再考虑报工伤及工伤赔偿问题。我住院和在家休养期间的工资公司是按请病假算的。那么,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没结案就不可以报工伤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恳请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haij……(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1-26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