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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民事案件纠纷

民事案件纠纷 因双方喝酒 发生口角 对方先打了我一个嘴巴 我进行阻拦 但未与其身体接触 然后他又和拉架人打了起来 没造成轻伤或重伤 他要求我赔偿他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出租车份钱整容费总共一万六百多 我应该承担责任吗?(他说我用圆凳打了他一下 但是双方所述都没证明人 但是派出所可以证明他先打了我一个嘴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y21a……(北京-平谷区)
提问时间:2011-11-26 16:24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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